时间:2020-06-29 20:31 浏览:次
无效
《继承法》第十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处分个人,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由此可见,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的财产。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立遗嘱人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作为遗产写进遗嘱进行处分。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遗嘱的有效性要考虑以下方面:
(1)合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合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
(2)合立遗嘱是基于立遗嘱人相互之间的信赖以及特定家庭关系而作出的,它不完全等同于契约之合意行为,这种与特定人身关系相联系的合立遗嘱,是人身关系的自然表达,能够保证家庭财产流转关系的安全运行。在遗嘱方式的有效性问题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既是对死者遗愿的尊重,也避免或减少了遗产继承关系的不稳定。
(3)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否具备,但主要还是遗嘱的实质要件,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是否只处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无论是单个遗嘱还是合立遗嘱,其有效必须符合这三要件,至于形式有效性问题,则可根据不同遗嘱形式之成立要件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