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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未实际交付是否能进行分-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0-07-01 04:21 浏览:

拆迁户安置房还没交房,合同上写有夫妻共同财产,若...

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未实际交付是否能进行分


1.按律规定,这的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字上,是一个名字上,那也是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那的确是共同财产,但是你要明白既然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这个人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完全是可以一个人处分房屋的,这个要小心点;
2.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您说的这种房屋是婚后才变为安置房的,所以说哪怕登记在一个人的身上,但是那仍旧是婚后取得的房屋权利,所以是婚后取得;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4.你说的“是否夫妻双方儿女共同有继承权”这个不是很明白,但是儿女都肯定是有继承权的,不论年龄大小。
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未实际交付是否能进行分


房产原本就是婚前个人财产的,之后仍然属人财产;但是产是婚后共同购买或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未实际交付是否能进行分


原则上不属于夫产为拆迁房只是置换了之前的老房,房是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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