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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权利-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时间:2020-07-01 03:46 浏览:

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是什...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婚姻法〉若干问题的(一)》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权利


1、根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取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双方另有外,属于共同财产;2、夫妻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女方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存在涉嫌妨碍民事诉讼;4、妨碍民事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存在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纵横法律网 马勇律师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权利


平等处理权,是指夫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都有处理权,但要双方协商。文章中的他继母该不该抱怨?我认为,那是个人问题,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会抱怨的,不抱怨的我认为才会有问题,不管继母抱怨与否,只要他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给出的钱应是不能追究的。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暂时转移吗
不可以转移,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什么权利
1、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需要看购买该房产所使用的是否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自双方当事人登记结婚,依法确立夫妻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之后,只要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但凡属于婚姻法17条、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11条、第12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等规定的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转化的资金,所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种相对比较特殊的情形,就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内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与的房改房屋,该房改房屋登记于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将该房改房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对于购买该房改房屋的出资,可以按照债权作出处理。而虽然在婚后,但是购买房产所使用的资金是婚姻法18条、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13条以及其他依法应认定为婚后个人财产转化而来,且该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人,在登记不动产所有权时,主张将该不动产登记为个人所有,另一方是无权反对的。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因遗产或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但有婚姻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E、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3、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方的个人财产:A、一方的婚前财产。B、一方因人身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C、遗嘱、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可以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形。D、一方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E、其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4、军人一方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18条、19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1条、12条、13条、14条、15条、16条、17条、18条、19条、20条、21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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