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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分割第三方还可以追偿吗-国家赔偿后追偿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时间:2020-07-01 03:16 浏览:

离婚后前夫拖欠房子贷款 女方会被银行追偿吗

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分割第三方还可以追偿吗


可以的。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收入一般为共同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这是可以要求共同承担的,当然可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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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后追偿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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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已由一方偿还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追偿吗?

婚专家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借了几千块的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分居期间丈夫偿还了这笔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或夫妻名义借债,并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借债,并用于个人共同生活需要以外的债务

3、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本案中,你所提问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借了几千块的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分居期间丈夫偿还了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偿还,不应计算为个人债务


离婚后财产已作处理,还能追偿债务吗

夫或妻一方欠钱后另一方要一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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