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补充回答:
1、“假如我爸妈现在想子 可是想用我的名字购买 不想把房子作为夫妻财产只想留给我个人 怎么办呢? 我知道有一种方法叫财产赠与个人 是不是?”:
(1)你爸妈直接用你的名字购房:就是对你的赠与。
(2)需要注意的是:婚内对你的赠与,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法律上会认定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3)想让房子只属于你自己:让你父母写下赠与声明,说明这房子购房款、购房时间、房子具体座落位置、只赠与你个人就行了。而且这协议不必公证,但公证后效力会更强些。也不必让你的那个他知道。
2、房产可以赠与,如果是在你领结婚证前赠与你,只是赠与你个人的;在领结婚证后赠与,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处理,没有特殊说明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让你父母在登记房产证的同时写下一份只给你个人的声明就行了,书面、最好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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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购房: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
2、想让婚内购房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写明房产具体座落位置、面积等详细情况)归XXX一人所有,可以到房管局将房产证改为约定一方的名字。
附;相关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你好 不动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