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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权追偿期-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权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0-07-01 00:16 浏览:

国家赔偿后追偿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夫妻共同财产权追偿期


夫妻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另有权要求返还,赔偿。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处理即是处分权‌法。‌在处分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法。
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着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者根本不告知对方的情况下,便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如有的丈夫背者妻子用夫妻共同所有的钱赌博,输钱后使家庭背上责务;有的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以个人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经营所得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有的用夫妻共同财产包养情人等等。对于上述行为,受害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权追偿期


1方隐瞒另一方进行夫妻共产的暂时转移,这是不合,因为夫妻对共同所有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2、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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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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