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个人所有,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婚姻关系存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利,因日常生活需处理共同财产的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会侵犯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在受赠与方明知未经得夫妻共同同意的情况下而接受赠与,则未同意的配偶有权要求法院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请求受赠与方返还财产。如果受赠方有理由相信其赠与已经得到夫妻共同同意的,则该赠与有效,不得请求返还,由受赠方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相信的理由。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赠与他人吗?依据《最高人民法于适用中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17婚姻法17条所称的“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应理解为:
1)、夫于共同财产处置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意一方都享有处置权。
2)、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的表示的,一方不得以不知道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上所述,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因日常生活开销需要处理共同财产,夫或妻任意一方就可以享有处置权的情形
因此,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需要夫妻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方可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或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无权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另外一方可以处置共有的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于适用中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17婚姻法17条所称的“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应理解为:
1)、夫于共同财产处置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意一方都享有处置权。
2)、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的表示的,一方不得以不知道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上所述,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因日常生活开销需要处理共同财产,夫或妻任意一方就可以享有处置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