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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军人离婚程序

时间:2020-07-02 13:38 浏览: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需要些什么手续?需不需...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


提前一个月在单位党组织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公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军人离婚程序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


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 《军队贯施〈婚姻法〉若干问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 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 要 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 审”, 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


提前一个月在单位党组织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公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跟现役军人离婚,如何起诉?
军人离婚手续是什么军婚是指现役军人的婚姻,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律的特殊保护,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
主要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择偶必须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军人配偶也享有国家和社会给予军婚家庭的优待和照顾。这些特殊规定不仅仅体现在权利义务关系上,程序上也有些特殊之处,比如现役军人提出离婚时必须经过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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