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5 03:13 浏览:次
婚后财证需要的材料及手续有
一.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如身份证、户口簿。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扩展资料: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