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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不让两个人签字-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是不是双方都签了字的

时间:2020-06-30 10:25 浏览:

借款仅有夫妻一方签字,会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不让两个人签字


夫同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不要求双方共同签字

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不让两个人签字


什么是债务?常见的夫妻债务案例有哪些?离婚债务和夫妻债务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内容提要】为了解决在离婚案件中碰到的夫妻债务问题,建议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家庭的民间借贷数额较大的由夫妻双方签字,这一规定是社会对私人财产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表现,有利于离婚案件的顺利审结,并且有利于家庭夫妻平等、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婚姻 债务 夫妻 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这一规定,对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伪造债条妨害离婚诉讼行为,伪造债务侵占一方财产的行为起到一定的制裁作用,但对伪造债务现象我们只是治标不治本。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财产从形式和数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离婚时夫妻财产及债务的认定与分割成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难点。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企图迫使对方放弃离婚权利或侵占对方财产的现象成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的难点,且这种现象愈来愈严重。
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必须从根源上,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家庭的民间借贷数额较大的由夫妻双方签字(何为数额较大由最高法院另行作出司法解释),单方签字的债务在离婚中除非另一方承认该债务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不承认的法院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债务。婚姻法作这一规定具有如下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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