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说明了一切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要...针对你们婚后的共同而言,这只是你俩之间对债务的约不能对抗债权人。
1通知债权人并经债权意,债权人明确表示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男方独自偿还的,可以由男方自己偿还;
2未通知债权人或通知债权人后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该笔债务还是你俩偿还;
3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所有债务是男方婚前(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以前)的债务或未用于家庭支出,比如赌博之类。
债权人就夫妻一方对外举债,起诉后都按夫妻共同债...要解决这个问题先应该搞清楚是“夫妻共务”。
夫妻共同债务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性:一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一方虽以个人名义举债但另一方同意。
翻译过来就是说,这笔钱是用来供家庭使用或者虽非共同使用,但我同意借的。
明晰这个概念,那就好办了。
一、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情形一,丈夫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此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 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借债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且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是违法行为,赌债为非法债务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所借债务是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二、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譬如情形二,丈夫为别人担保的钱,不管你当时知晓与否,这50万元均不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其实理解这点非常容易,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是债务用来共同开支,夫妻一方担保的债务并未对家庭做出任何贡献,故而不可牵连未担保方。
三、夫妻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借钱时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债权人无效
情形三,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二娃和翠花可以约定,二娃借的债务由二娃个人来偿还,与翠花并无关系,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是有效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该约定也仅只能约束二娃和翠花,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所以王大头仍可以找翠花要这个钱,注意!!!如果王大头在借钱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此夫妇约定了各自债务各自承担, 对不起,这就表明你尊重二者约定,此后就只能找借款方要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