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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能用夫妻个人财产来偿还吗-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时间:2020-06-30 20:51 浏览:

婚前个人财产要用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能用夫妻个人财产来偿还吗


你好!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债的情况下,双可能以婚前个人财产还债。当然,夫妻一方都有向债权人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包括用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用婚前财产偿还了共同债务,另一方应予补偿。这是夫妻家庭事务,双方最好协商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没有还,对方起诉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债务能用夫妻个人财产来偿还吗


高院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处理的若干意见》规定:

  17、夫妻为共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符合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则无需偿还。
婚姻法是否规定一方债务双方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能用夫妻个人财产来偿还吗


根据《婚》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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