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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必看,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时间:2020-06-30 17:26 浏览:

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夫妻共同债务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能够纠正。

最新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6日




法释〔2018〕2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能否使用现在刚使用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来改判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将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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