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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用共同财先还哪个-请问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划分

时间:2020-06-30 12:11 浏览: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样准确区分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用共同财先还哪个



请问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用共同财先还哪个


(1)是否为夫妻双方的合意。如果债务过双方的同意,不论还是夫,不论债务带来的利益是否夫妻共享,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2)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夫妻共同债务。(3)用于非法目的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无论是夫或妻所借债务,不论是否取得利益,只要债务为了非法目的,该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好律师网参考
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用共同财先还哪个


1.债务形间 在离婚财产分割若一方要求另一方相关债务,首先要考虑的便是,债务形时间。一般来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前形成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人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这里仍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虽然债务的形成在婚前,但若该借款系用于婚后生活,或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为购置财物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发生债务的原因 债务的形成必然有其特有的原因存在。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债的成因的审查,主要是看债的发生是否因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债的发生不一定直接与家庭生活相关,比如,因一方投资需要借款。这时,如果该投资实际是家庭的投资行为,那么该债务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欠条的效力性 欠条的效力性审查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且直接的内容。欠条的效力性,首先表现的是,欠条是否系借款人本人书具;其次,欠条的内容是否完备,借款数额是否明确;第三,债权人与借款人之间亲属关系,这涉及借款本身的真实性与否,以及借款事实的确认。在实践中,常发生的是借款人向其父母出具的借条,基于此种特殊的亲属关系,假如无配偶另一方的签字确认,此类借款不予认定。 4.借款的使用方向 有时,借款的事实虽然存在,但配偶借款后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是家庭投资,而是个人挥霍,或者是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或是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就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5.债务是否已清偿 虽然有借款事实的发生,且借款也是因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借,夫妻双方对于借款事实都已知晓。但是如果该借款早已清偿或应当清偿的,一方只是凭借没有销毁的借条为多分共同财产,就不能确认。当然,配偶要承担的责任是,该笔债务已清偿或应当清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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