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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最新法定结婚年龄下调?18岁结婚有何不可?

时间:2017-06-04 08:43 浏览:

    相对于别的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而言,我国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偏高的,于是有代表就建议下调法定结婚年龄。对于代表的建议社会上争议颇多,但再多也不过是两种观点,赞成和反对,不管如何对深圳婚姻律师来说这个建议有它本身的合理性。
 
  最新法定结婚年龄下调?有些人急了,这不就是提倡早婚早育么,现在很多人到18岁都还没有经济独立,拿什么来结婚。这是反对者的逻辑,深圳婚姻律师对这样的逻辑很是不能理解。
 
  下调法定结婚年龄不能等同于提倡早婚,因为法定结婚年龄只是法律上允许登记结婚的最低年龄,并不是说到了法定婚龄就应该结婚亦或是必须要结婚,而针对与现在很多人到18随都还没有经济独立的言论,深圳婚姻律师更是不敢苟同,现在也有很多人到22岁还要靠父母养活,按照这样的逻辑,那么法定结婚年龄是不是要高于22岁?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降低法定婚龄或许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城市居民的晚婚现象已经越来越平常了,不过对于一些农村居民来说却有实际意义。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山区,男子低于22岁、女子低于20岁结婚早就已经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了。
 
  有专家提出提早女性婚龄,这样进入适婚年龄的女性就会增加,就可能缓解适婚年龄段男女数量差距过大以及将带来的社会问题。
 
  出生性别比的严重失衡也不能仅仅以传统习俗之下的“重男轻女”盖言,对劳动力还有养儿防老的客观需要,包括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如广东、福建,私营企业的家族化特征,造成了男孩偏的巨大需求并形成生育刺激。而由于千年来的男权文化的影响,女性特别是农村妇女在政治、经济、资源、权利等各方面都受到歧视并处以弱势地位,从人的趋利性考虑,男孩偏好也成为必然。
 
  因此,深圳婚姻律师认为,早婚的乱象也好,出生性别比的严重失调也好,都只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的外现,他们的背后,涉及的还是“民生”,结婚年龄的修改是无法承载如此重大的社会命题的,包括去年8月13号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所以引发巨大的社会反响,除了它动摇了《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婚后财产共有的原则,甚至造成了人们对婚姻是以感情为主还是财产关系为主的困惑之外,最重要的是它体现出的保护婚姻财产关系中强者一方的态度是对法律平等精神的背离,将影响家庭甚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1980年修订的《婚姻法》将法定婚龄提高到现行的男22岁、女20岁,主要是出于推行“一胎化”政策控制人口增长的考虑。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二孩时代”,有必要下调不合时宜的、过高的法定结婚年龄,但想要通过下调法定结婚年龄解决男女数量差距过大以及将带来的社会问题不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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