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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
涉外婚姻律师咨询-涉外婚姻的律师能推荐一个吗

时间:2020-06-18 11:39 浏览:

广州涉外婚姻诉讼律师在准备这种离婚官司的时候是...

涉外婚姻律师咨询


中国公外国人在中国自愿结婚的,男女双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涉外婚姻手续比较繁杂,你可去律师港湾找涉外律师替你办理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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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涉外离婚

根据关于涉外婚姻的处理,在我国办理涉外离婚的,按照我国的离婚进行,有权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等方式办理离婚。

一、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的,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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