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8 23:57 浏览:次
登记的与结婚登记的机关一样,离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登个步骤。
(1)申请。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规定的,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办理条件:
1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双方虽然约定好离婚并且按照约定处理了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也不再共同生活,但只要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仍然存在婚姻关系,如果在此期间另行结婚就涉嫌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