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8 22:44 浏览:次
根据我国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般认为是双方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因此,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而且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做出适当的处理,回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是比较容易的,没有必要在异地办理。
外地人在北京办婚时需要提供在北住一年以上明,可以在北京居区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手续,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