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议婚辩网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699777520
婚姻律师
离婚纠纷案件-离婚纠纷案

时间:2020-06-18 18:32 浏览: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解决?

离婚纠纷案件


离婚案件怎么解决:
(更新观念,该“调和”调和”,该“调离”则“调离”
离婚纠纷,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对于这类离婚纠纷,如果“调和”不成,法官就应当引导双方文明离婚,不能久拖不决,以避免矛盾激化,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二)以诚待人,赢得信任
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这是进行调解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则调解工作就无法进行。
(三)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利用冷处理法
有些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法官此时只需静静地听其发泄、倾诉,等到他气消了,再进行调解,往往很容易成功。
(四)抓主要矛盾,对症下药
当事人提出离婚的理由通常多种多样,但其中往往会存在一个主要的、主导性的原因,调解人员必须善于观察和分析,找出其中的主要矛盾,从而根据情况,对症下药。
(五)利用当事人亲友的影响,形成浓厚的调解氛围
要注意利用当事人父母、子女的力量,通过亲情诱导,软化双方关系。也可以邀请当事人亲近的朋友参加离婚纠纷的调解
(六)留给当事人适当的和好时间
这一做法有点类似于冷处理法,主要适用多次调解仍然没能调合,但又发现当事人有和好的可能这一情况。
离婚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离婚纠纷案件


你好!

 于离婚对方不到种情形,一般法院都是做的,第一次不到庭,法不会判的,第二次不到庭,法院还是会尊重原告离婚的权利,基本上会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当然也会判离。

  虽然对方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也不是原告主张什么就支持什么,最终还是要看符不符合法律及证据充不充分,所以建议你不管对方出不出庭,你都要把你作为原告该做的做了,这样法院才会支持你。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离婚纠纷案

离婚纠纷案件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
对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1篇)
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