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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时间:2020-06-18 15:49 浏览: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适用。
1.公告 在被告地址不详,并且通知不上被告,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2.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的离婚案件,多数情况下是采取“一审终审”制,婚姻关系的解除不能恢复。
离婚案件中有孩子抚养问题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可以进席判刑缺席判决是指在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的情,人民法院仍不中止案件的审理,法院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行为。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因此,除以上情况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适用。
1.公告 在被告地址不详,并且通知不上被告,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2.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的离婚案件,多数情况下是采取“一审终审”制,婚姻关系的解除不能恢复。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是什么?
离婚案件缺席判决一般适用于两种情况:其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其二,被告下落不明,无法签收法院传票的,包括故意绝不签收法院传票,又不参加开庭审理的。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庭会直接判决离婚吗?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不容否认,缺席判决,对解除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审理缺席离婚案件时出现的困难亦不容忽视。笔者对被告处于不明而缺席审理的情形出现的困难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具体有以下几种难点:1、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难。缺席审理时,由于被告未到庭,法官不能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论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杜撰一些不实的事实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仅凭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确实难以判断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处理难。缺席审理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谁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当原告不同意抚养子女时,对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若判决由原告抚养,而被告又下落不明,对原告来说是不轻的负担,且对原告不公平;若判决由被告抚养,而其又下落不明,这等于一纸空文,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法院处于两难的境地。3、家庭财产状况查明难。原告提供的财产情况,可能有遗漏,因为对被告下落不明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告不知情,亦无法查清,更不能提供,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分割局限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被告下落不明期间原告所得的财产;同时可能存在虚假,因为原告为了达到多得财产的目的,可能隐瞒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这种情形如果涉及的财产多、数额大,当被告一旦重新出现,新的财产分割纷争必起无疑。4、一方离婚的目的识别难。缺席判决,特别是公告送达而缺席判决的离婚案件,对解除一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为一些当事人为达到借假离婚而规避法律的目的,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重视:有的夫妻为逃避债务,一方外出,另一方则慌称其下落不明而提出离婚;有的夫妻为规避计划生育,在女方怀孕外出躲避后,男方以女方下落不明为由提出离婚,致使离婚是假,规避法律是真。5、婚姻案件的调解程序落实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此条文看出,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而被告在下落不明或经传票传唤不到庭应诉的,则不可能进行调解。在这种情况下,案件是否中止审理?如果以被告不到庭无法进行调解为由而无限期地中止案件的审理,这使得那种名存实亡的婚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法院将处于两难的境地。另一种情况,若不中止审理,则又有违反程序之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而该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又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没有经过调解就作出离婚判决,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此种情况,如果缺席审理的案件也必须调解,而被告不到庭,没有经过调解就作出离婚判决,当下落不明的被告重新出现,当事人能否申请再审?若此,法院又将处于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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