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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怎么起诉-涉外婚姻中,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时间:2020-06-18 11:51 浏览:

涉外婚姻中,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涉外婚姻离婚怎么起诉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和国民事诉〉的解释》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材料,有一方在国外...

涉外婚姻离婚怎么起诉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和国民事诉〉的解释》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要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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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工作、生活扩大,交往频繁,通讯方改变,国内外人员接触的机会,加之一些婚介机构(网站)的推波助澜,国际婚姻即涉外婚姻呈逐年上升态势。由于涉外婚姻的双方教育背景差异,语言文化差异,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差异,以及功利思想等非感情因素的影响(比如:有的为了取得外籍身份,有的为了出国找工作挣钱,有的为了把子女带出国外等原因而在“中介”的撮合下迅速相识、相恋直至登记结婚),在诸多差异矛盾难以调和、功利目的不能达到时,离婚则成为必然。涉外离婚在法律上有特别规定,在处理程序上更复杂,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更慎重,从而导致办理起来时间过长,有的两年、三年甚至是更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当事人深受其累,叫苦不迭,给当事人工作、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如:购买处置房屋、车辆等财产,遇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没法及时登记等。那么,为什么涉外离婚这么难呢?笔者以所代理的沈阳涉外诉讼离婚案件略谈一下体会。笔者认为,若涉外婚姻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且均能在国内或国外办理的情况下,与国内离婚无异并不存在难的问题,涉外离婚难就难在一方因无确切联系方式无法送达,或者一方恶意拖延对抗积极设置阻碍,或者国外一方同意但一方或者双方不方便回国办理,或者是双方在国外办理的结婚登记而国外一方不配合等情况。无论是哪种情况,之所以办理起来比较难,主要是有以下几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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