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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需要查银行账户-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时间:2020-06-25 18:59 浏览:

父母离婚分割财产意见不合,会查儿子银行账户吗

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需要查银行账户


夫妻双方的财产在生多表现为银行、信用卡、工资、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司股权、房产、保险等。

调查财产状况证据多是从这几个方面着手:

一、银行存款、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

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

扩展资料: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需要查银行账户


个人的经验,法院只会查余额,余额才妻共同财产,流只能显示夫妻共同财产的变况。可能一方会说对方转移存款,但另一方会说是正常的资金往来,比如还债,消费等,法院不可能一笔一笔去核实,因为没个标准,多大一笔需要核实?要追溯到哪一天?核实的依据是什么?要这样办的话,离婚案件就没法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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