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议婚辩网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699777520
婚姻律师
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开始-离婚案在财产保全后,什么时候才能解冻可自行处理?

时间:2020-06-24 23:15 浏览:

离婚案在财产保全后,什么时候才能解冻可自行处理?

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开始


一般情况下需要等案件审结后如结束、判决生可解冻。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履行,如果离婚诉讼终结,判决得以履行,那么财产保全措施也就解除了。
法院起诉离婚财产被冻结什么时候解冻

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开始


于您提供的情况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
  谨简单如下: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就可以申请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
  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法院保全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自己的申请有错误时,另一方可以拿担保弥补损失。
  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拿自己单方名下的财产担保,也可以用第三人即担保人的财产作保。当事人或担保人如果用现金担保,担保数额一般要等同于欲保全财产的数额。如果保全房屋,也可能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只要二套房屋的价格差不多就可以。现在法院一般都比较愿意接受现金担保,简单好处理。因此,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同时,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少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2)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
  实践中,如果房屋产权除了记载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外,还有第三人的名字,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