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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财产分配案例-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时间:2020-06-24 19:25 浏览:

离婚财产案例分析

男方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如果双方对财产没有特别的约定,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车子也是共同财产,也是一人一半。
两个孩子一人一个。不可能都给一方。
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男方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首先,要看房登记的是谁,如果是婚买,登记的是谁,一认定为谁的个人财产非有相反的证据可以推翻。车子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但,为了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财产较多的一方抚养孩子的可能性较大。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

男方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1, 车子是李女士婚前购买,是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以共同还贷部分占总价款部分来确定补偿。

3,离婚时应当判决该车归李女士,李女士补偿男方。
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思修案例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所得的下列财产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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