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否可以以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作为判决依据
彩礼,彩礼,彩金和礼品,事法律条文中并没有你说的彩礼定义,严格上讲彩礼这个词它不法律定义,他是属于生活中的约定习俗,法律术语应该是“婚约财产纠纷”
应该是包括各种费用在内的现金和金银器物,但不包括已花费的费用,金银器物不用讲,自然是属于应归还的,但是还有一点,已经花费的,不属于彩礼的范畴,这方面要求归还的是不予支持的,包括你们共同生活的花费,女方流产的费用,办酒席的费用这些都属于共同花费的费用,这些你是无法要回的。
另外,流产这个东西说不赔偿这有些说不过去,不错,这与你无关,但怀孕是否与你有关呢?给予适当的补偿也合情合理啊,
这个案件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衡量了人性在内。
当然,你若觉得不服还是可以上诉的
情侣办婚礼后分手是什么原因?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刚领结婚证女方天天要离婚,在一起生活,但没有实...
男方到法院起诉请求彩礼,得具备三种中的一种:第方没有结婚的.第二双方已经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过的,第三婚前给付彩礼给男方造成一定经济困难的! 不知道你们是否登记了?如果没登记的话,列举证据,一般法院会判决返还部分甚至全部彩礼的!
彩礼纠纷案,法院受理了,可现在一个月了,法院的法官...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诉讼文书,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