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议婚辩网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699777520
婚姻律师
离婚诉讼欠的债务怎么办-婚内欠下很多债务,如果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时间:2020-06-14 20:59 浏览:

夫妻离婚前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欠的债务怎么办


如果这笔货款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你还需要承担,但是如果你可以证明这笔货款是你丈夫自己的债务,而且债权人也知道这一情形,那么你将不负还债义务。
离婚诉讼中对方造假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欠的债务怎么办


如果这笔货款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你还需要承担,但是如果你可以证明这笔货款是你丈夫自己的债务,而且债权人也知道这一情形,那么你将不负还债义务。
离婚后欠的债务怎么办

离婚诉讼欠的债务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十一条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扩展资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