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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在哪诉讼-离婚官司是对方在哪里起诉就在哪里打的么?

时间:2020-06-14 20:27 浏览:

我要起诉离婚,但不知道对方现在在哪里怎么办

离婚案件在哪诉讼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如果一方住所地超过一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满一年,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你根据自己的情况,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就可以了哦
离婚官司是对方在哪里起诉就在哪里打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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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离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所在地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被告禁,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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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朋友的意律师应该深知当需要的不是法条的,所以先帮你分析情后列出相关法条供你参考。

  1、先明确几个问题:
  (1)你们结婚后在天津生活,两人的户口是否同时迁移到了天津?
  (2)如果没有迁移到天津,你们在天津生活是否超过了一年?
  (3)他地南京上班,也在南京居住?他在南京居住是否超过了一年、是否有证据证明?

  2、从你说你去年在天津起诉的情况看:即使你们两人的户口没有迁移到天津,你们两人在天津也已经共同生活超过一年。属于夫妻同时离开住所地在外居住超过一年的情形?
  此种情况下:(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在南京居住没有超过一年:你仍然可以在天津起诉;
  (2)如果有证据证明他在南京居住已经超过一年:你起诉离婚,应到他的现常住地__南京起诉了。

  附:相关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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