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议婚辩网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699777520
婚姻律师
离婚诉讼要去哪里起诉-我想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起诉,要什么证件去哪地...

时间:2020-06-14 11:49 浏览:

我想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起诉,要什么证件去哪地...

离婚诉讼要去哪里起诉


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自愿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根据《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要在哪里办理

离婚诉讼要去哪里起诉


起婚在哪办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