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状去哪拿
1、诉讼是有条件的。婚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意思是法院调解夫妻矛盾是必经程序,调解不成,判离。
下面是调解无效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个好理解,就是有俩老婆或俩老公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或者是不管家里人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也好理解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前提是感情不合,然后分居。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他包括很多因素,反正这些因素导致感情破裂,注意是破裂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你首先要确定属于哪种情形,然后才能够收集相关的证据,如丈夫出轨证据等作为诉讼材料。结婚证是要的,你可以凭去民政局补办。另外还要你丈夫的身份证复印件。加上诉状。就这么几个材料。
2、你要齐以上材料就可以去当地法院了,立案时,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怎么填写资料。
3、诉状在网上随便找都有,格式什么的不是关键,不用太紧张,按照模板写就可以了
起诉离婚去哪办理
起诉离婚在哪办理:
1、根国民事诉讼法定,公民提起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单方起诉离婚在哪个地方可以办理
1该是起诉而不是上诉。
2、对于因离婚而院起诉的常情况下应该向被告所在地层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