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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地点

时间:2020-06-13 23:28 浏览:

想要离婚要到哪里去起诉?

诉讼离婚在哪里办理


1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子女的抚
2、离婚有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离婚起诉要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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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是起诉而上诉。

2、对于因离婚而向起诉的,正况下应该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是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可以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一)被告属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是被宣告失踪的人;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四)被告被监禁。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我要起诉离婚,但不知道对方现在在哪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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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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