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2 01:28 浏览:次
养育一个孩子需么?
需要爱,但也需要钱
据统计成都养育一个孩子,哪怕是穷养,也需要50万元,富养的话,最低也得几百万元。
但我们在提炼总结法院以往的裁判思路过程中发现,成都地区的大部分抚养纠纷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的抚养费基本在每月三千元以下,在一些郊县地区,抚养费更是以百元计算。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如何突破常规,为孩子争取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呢?
案情回顾
刘女士是一个普通的工薪族,何先生是当地一鞋企老板,二人在一次工作场合中相识,随后何先生对刘女士展开热烈追求,不久后二人便建立恋爱关系。
相恋一年后,刘女士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刘女士将怀孕一事告知何先生后,何先生积极安抚刘女士并劝说刘女士将孩子生下来,期间更多次承诺会与刘女士登记结婚。
刘女士怀孕期间一直听从何先生的安排在刘女士父母家居住,但眼看小孩渐长,何先生的承诺始终未兑现。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何先生看望小孩的时间也是愈来愈少。
何先生一次又一次的推诿让刘女士心灰意冷,为了让孩子能在一个应有的物质条件下生活,刘女士求助律师,希望何先生能履行作为父亲的责任,给孩子支付每月2万元的抚养费以及定期探望孩子。
本案难点
1、如何合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2、如何证明何先生的支付能力?
律师支招
难点一:穷养还是富养?
前面我们提到,成都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基本确立在1000元-3000元之间,但这并不意味着子女的抚养费没有上升空间!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本条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由此可见,抚养费支付以“必要”为准。
实践中,如何认定“必要”?目前,法院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求,包括生活、就学以及就医等;2、男女双方的实际支付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本案中,尽管孩子年幼未到上学阶段,但对于孩子成长所需产生的费用还是能够通过合理的计划从而得出一个较为准确的预算。因此,为了客观呈现孩子成长的实际需求,为孩子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原有的物质生活条件,本律师综合孩子已有的生活质量以及入学需求、周边环境等多方因素,对孩子从幼儿时期到日后就读阶段所产生的费用作出了一个综合而又较为全面的预算计划,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