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5 09:25 浏览:次
生活中经常因为彩礼是否返还而产生一些纠纷,彩男方给女方的聘礼,结婚条件的。但是有时候,男女双方可能没有成功结婚或者迅速离婚。如果双方经协商一致退还彩礼的,最好写一个彩礼退还协议。我国婚姻法规定,以婚姻自由,双方自愿为原则,以双方感情为基础。基于彩礼这一在我国现阶段、某些地区还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尚无规矩可循。实践中,通行的做法是将彩礼的给付分成两大类情况: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关于返还彩礼协议书的写法,由于协议书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所以应该符合合同的书写方式。即要注明当事人的信息,正文部分写明退还的彩礼,如家电、首饰等。最后写明双方违反协议的责任,签字按手印即可。
返还彩礼的原则。对返还彩礼除依照最高法司法解释外,同时循以下原则:
1、遵地风俗习惯原则。在彩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给付财物或者一定数额的金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婚约没有实现的情况下,这种给付彩礼的赠与行为所依附的条件便不成就;
因而收受彩礼的一方便失去了占有该部分彩礼的合法依据,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依法请求另一方予以返还。我国也有许多学者认为,给付彩礼的行为应当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所附条件不成就时,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彩礼返还请求权属于合同之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收受彩礼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