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3 11:21 浏览:次
遇到家暴,到底应该拿起武器保护自己,又该向谁求助?
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家暴的维权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而走法律途径往往都需要比较全面的家庭暴力的证据清单,有条不紊地证明家暴事实,而《反家暴法》的实施也让这份“清单”更加清晰有效了起来。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户籍卡或者调取的公民信息)
2.结婚证、户籍本等材料(以证明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同居关系等)
3.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警方出具的告诫书等
4.照片或录音(现场、身体伤痕,尽量体现出时间地点)
5.病历资料(遭受家暴前往医院的第一次门诊记录,建议明确说出受伤时间地点、过程及加害人名字)
6.伤情鉴定意见(由派出所或是妇联委托)
7.证人证言(同住亲人、周围邻居等知情人)
孩子本来就是就是弱势,学会暴面前说不,孩子该保护自己?仅属个人观点,只供参考。
首先,如果是自己的父母对自己家暴,那么孩子应该向其余家属求助,比如爷爷奶奶等,或者直接同警方反映,尽早脱离家暴环境,减少伤害。
第二点,若是家暴来源于亲兄弟姐妹,便向爸妈等求助,直接反抗的话可能会伤到人,所以向爸爸妈妈说明就好了,忍一两次可以,但不能一直容忍下去,不反击,家暴就不停止。
第三点,如果是被自己的爷爷奶奶等家暴,就要及时告知父母,即使父母不在自己身边,也要学会及时逃脱,尽力寻求帮助。
第四点,就是孩子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打也好,骂也罢,只要能在关键时刻解救自己就好。但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还有就是不要故意伤人。
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报警,警察会根据情节轻重,对施暴者行政处罚或刑事拘留,同时警察的出警记录可以作为家暴的有力证据,你也可以要求警察对施暴者出具告诫书,如有再犯,必定严惩!